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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海珠區法院發佈《詐騙類犯罪審判工作白皮書》
  2012年至2014年,海珠區法院共受理詐騙類犯罪案件267件,涉案總金額人民幣5606萬元。
  借助電信網絡撥打詐騙電話、群發詐騙短信、發送中獎虛假信息、設立虛假購物網站等詐騙案件128件,同比增長77.78%。
  受害者超過10人、涉案過百萬元的案件有25件,比前三年高出127.27%。
  廣州日報訊 (記者方晴 通訊員楊美滿)昨日,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發佈了該院《詐騙類犯罪審判工作白皮書》,過去三年間,僅有不到三成的詐騙被害人得到部分或全部經濟賠償,賠償金額不到全部涉案金額的10%。其中,借助電信網絡的非接觸式詐騙案件數量猛增,這也是最難追繳、最難認定證據的類別。
  據《白皮書》,2012年至2014年海珠區法院共受理詐騙類犯罪案件267件,判決被告人419人,涉及被害人806人。從案件數量看,以詐騙罪為主,居前三位的分別為:詐騙罪162件、信用卡詐騙罪56件、合同詐騙罪42件。
  哪種騙術最流行?
  新騙術層出不窮,最容易“中招”的詐騙方式是哪些?《白皮書》總結四個特點,借助電信網絡的非接觸式詐騙、假冒政府工作人員、熟人、單身者實施的詐騙最多。在2012年至2014年受理的267件詐騙類案件中,116件案件系冒用身份實施詐騙,占全部詐騙類案件的43.45%,具體可分為:假冒有政府內部關係“幫助”他人辦理社保、醫保或宣稱存在“捷徑”入戶、升學的“關係戶”型;打電話玩“猜猜我是誰”,冒充被害人的親友借錢的熟人型;冒充公檢法人員,宣稱被害人包裹涉毒或銀行賬戶涉案的類型。最後,還有冒充“高帥富”、“金龜婿”騙取單身大齡女青年的騙財騙色型。調查發現,此類騙子特別喜歡在酒吧街附近,假裝成“高富帥”通過微信雷達尋找下手對象。
  被騙款追繳難怎麼辦?
  被騙款追繳難怎麼辦?該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周徵遠表示,凡涉及詐騙造成經濟損失的案件,法官會在判決書上加上“責令退賠”作為申請執行的依據。也就是說,凡是尚未執行的判決,始終處於執行的狀態,即使罪犯當下因入獄未能退贓,被害人也可以憑藉“責令退賠”在其出獄後要求恢復執行。“當然,實際執行還是有局限的。”周徵遠表示,法院會定期通過詐騙分子的身份信息獲取其財產狀況,一旦有可執行的財產,立刻執行。
  (原標題:被騙的錢九成追不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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